四川长虹虹微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训练场管理员岗位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四川长虹虹微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招聘
训练场管理员岗位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四川长虹虹微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拟录用张晨晨同志到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长虹智能机器人公司综合部反映。
联系咨询:彭女士、028-61382129、cheng1.peng@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jb@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虹微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